为有序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建设消费体验评价工作,2020年10月7日起,霍邱县驻乐清市流动人口党委消费维权服务站组织一批消费维权义工开展“放心消费在乐清”体验活动。
为保证体验评价质量,服务站对参与“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消费体验的义工开展集体培训,详细解读体验评价打分标准、填表和取证要求。体验中,要求义工履行“体验评价为主、监督指导为辅“的工作方针,对体验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即时上报,对未执行完善的瑕疵问题现场指正,指导其按要求落实。
对消费维权义工进行分组,指定各组的负责人,理清职责,并强调义工体验中应遵循的纪律,以保证评价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消费维权义工以普通消费者身份对经营者亮证亮照、商品和服务信息、明码标价等情况进行查看,并购买商品后进行退货,看经营者是否能做到七天无理由退货。消费义工认真对照“浙江省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体验评价表”的相关要求,进行一一核对、打分。
此次活动对乐清市的9个镇、8个街道的200多家商店进行消费体验。不仅对经营者起到了监督和鞭策作用,也让广大消费者在自主消费时更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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