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委文件
邱发〔2010〕3号
霍邱县2010年招商引资工作意见
为深入推进招商引资主战略,进一步做好全县招商引资工作,加快打造四个强县进程,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2010年,全年招商引资目标确定为:实现境内到位资金增长30%以上,确保落实50个投资1000万元以上项目,其中工业项目35个以上;全年利用境外资金增长10%以上,落实境外投资项目5个以上,其中工业项目3个以上。
一、完善招商方法
1、实行领导招商。县四个班子领导成员带头招商,每位县领导牵头1个县直招商小组。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每年带队外出招商8次以上。县直单位、乡镇主要负责人每年外出招商不低于4次。
2、依托园区招商。坚持“布局集中、产业集聚、土地集约”的原则,加大“三区两园”建设力度,完善配套设施,全面提升招商平台的承载力和竞争力。经济开发区主要围绕铁矿资源开发及深加工做大做强项目;城北工业项目区重点引进低污染、低能耗、劳动密集型工业项目;长集农产品加工产业园主要围绕农副产品深加工,重点引进一批带动力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姚李工业项目区主要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引进一批加工制造和高科技项目;临淮岗船舶制造工业园主要是打造船舶制造专业基地。
大力鼓励招商项目进园区。其他乡镇将项目引入“三区两园”、六个乡镇工业集中区的,引资乡镇与落地承接乡镇按7:3比例计算考核引资任务,项目投产后10年内引资乡镇与落地承接乡镇按项目形成的可用财力7:3分成。
3、强化专业招商。一是加强县直招商小组建设,重新组合县直招商小组31个(详见附件),招商小组牵头单位、组合单位主要负责人分别任组长、副组长,每个单位至少确定1人为招商小组成员,每个招商小组年度工作经费3万元,年初直接拨付招商局专户管理,招商经费不足部分,由招商小组所在单位补充,招商小组成员每年要有三分之一以上时间用于招商工作。二是加大驻外招商力度,充分发挥6个驻外联络处专业招商职能,努力在长三角、珠三角等发达地区广泛联系霍邱籍创业成功人士,联系各界企业,举行不同形式的推介活动,确保完成聘期内的引资任务。三是重新聘请县政府招商引资顾问,激励其利用人脉关系和经济联系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4、突出重点招商。坚持多产业并举,加快发展支柱产业,重点引进一批投资规模大、牵动性强、产业关联度高、社会贡献率大的工业项目;同时,加大现代农业、旅游开发、商贸物流、专业市场和房地产招商力度,切实抓好农业产业化项目,扩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促进一、二、三产协调发展。
5、加强境外招商。进一步强化境外引资工作,凡当年新引进外资超过300万美元的引资单位,除按已出台的政策规定兑现奖励外,单列为年度招商引资先进集体,给予表彰奖励。
继续推行以商招商、“凤还巢”招商、资源招商、委托招商、网上招商等,大力鼓励社会招商。
二、优化招商环境
1、优化投资环境。及时全面兑现招商引资奖励政策。推行阳光政务,县行政服务中心切实实行“一站式”服务,开辟客商投资手续办理绿色通道。全面实行立项、安评、环评、注册、规划、土地报批等手续限时办结制度,有关涉企收费单位,公开收费标准,接受社会监督。
2、优化执法环境。定期召开客商座谈会,把投资企业的意见作为对单位考评考核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做好社会治安工作,严厉打击扰乱引资企业正常建设生产活动行为。发现招商企业多次投诉的单位,并造成较坏影响的,一经查实,视情给予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并通报全县。
3、优化舆论环境。制作反映霍邱特色的视听资料、画册等宣传资料,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站等媒体,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亲商、安商、助商”的浓厚氛围,形成全县上下齐心协力抓招商的良好局面。
三、强化跟踪落实
1、健全组织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县招商引资领导组和县招商引资项目落实协调工作领导组在重大项目上的指挥、协调作用,各招商小组主动商谈招商项目。对于投资1000万元以上工业项目和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其它项目,由招商局牵头,发改委、国土局、建设局、规划局、环保局、工商局、水务局、安监局、供电公司等部门分别确定1人参与,负责引资项目前期洽谈工作。对重点在谈、在建引资项目实行跟踪服务,推行一个项目、一名县级领导、一个牵头部门、一个服务小组的“四个一”工作机制。建立相关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末召开一次由招商局、发改委、国土局、规划局、环保局、安监局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互通情况并会商解决相关问题,确保招商引资项目顺利落户,尽早竣工投产。
2、规范项目落地程序。为规范全县产业结构布局,引导产业集聚发展,投资300万元以上项目,签约前要经过招商引资领导组办公室初审并按相关程序加以分类引导入驻。所有招商项目签约后,引资单位(人)要将正式签约合同文本、投资客商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报县招商引资领导组办公室备案,并作为招商项目引资单位(人)认定的依据。凡项目签约后15日内,未及时申报备案的,一律不列入招商引资考核统计。
3、建立督查调度制度。实行招商引资“一月一通报,一季一调度,半年一观摩,年终一考评”制度,县委、县政府每半年召开一次招商引资观摩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招商引资调度会,县招商引资领导组办公室每月通报一次全县招商引资工作进展情况,年终由两办牵头,相关部门参加,对乡镇和县直单位全年招商引资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四、加大考评力度
1、年度考核任务。县直单位以招商小组为单位年度引资任务1600万元;“三区两园” 年度引资任务6000万元、六乡镇工业集中区所在乡镇3000万元,沿国、省道等交通区位、基础较好的乡镇2000万元,其它乡镇1000万元。
2、实行保证金制度。对县四个班子领导、乡镇和县直单位正副职实行招商引资保证金制度。年终考核完成任务的,全额返还并等额奖励,完不成任务的作为招商引资专项资金留存使用。
3、优化奖项设置。全年设立13个招商引资工作先进集体(乡镇6个、县直招商小组6个、驻外联络处1个),13个招商引资工作先进个人(乡镇5人、县直招商小组5人、驻外联络处2人、招商顾问1人)。对先进集体奖励2万元(县直单位以小组计算),对获奖单位主要负责人(乡镇包括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各发奖金3000元。获先进集体的单位,当年公务员评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对先进个人各发奖金3000元。同时,把招商引资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
4、实行“一票否决”。对未完成年度招商引资任务且综合考评分数全县倒数第一的乡镇和县直招商小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乡镇、县直招商小组所在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年度以县委、县政府名义表彰的评先评优资格。 对未完成年度招商引资任务且综合考评分数全县倒数第二、三名的乡镇和县直招商小组,实行黄牌警告。具体考评办法和任务分解另行制定。
霍邱县委
霍邱县人民政府
2010年2月26日
附件:
2010年县直招商小组编组表
序号 |
县领导 |
招商小组牵头单位 |
招商小组组合单位 |
1 |
权俊良 |
县 委 办 |
团县委 |
2 |
刘 胜 |
县政府办 |
县行政服务中心 |
3 |
刘恒滨 |
县政协办 |
县统战部 |
4 |
焦永乐 |
县广电局 |
物资流通协会 |
5 |
张传礼 |
县水务局 |
县水产局 |
6 |
林家精 |
县人大办 |
县总工会 |
7 |
吴福祥 |
县纪委(监察局) |
县委党校 |
8 |
孙 俊 |
县环保局 |
县畜牧局 |
9 |
赛运和
梁国金 |
县发改委 |
县审计局 |
10 |
查振林 |
县粮食局 |
县直工委 |
11 |
涂自胜
曹道宏 |
县建设局 |
县体育局 |
12 |
张克定 |
县委组织部 |
县药监局 |
13 |
孙玉俊 |
县政法委 |
县供销社 |
14 |
麻少东
姜玉堂 |
县招商局 |
县物价局 |
序号 |
县领导 |
招商小组牵头单位 |
招商小组组合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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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韩旭 |
县委宣传部 |
县科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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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黄 昕
盛大文 |
县科技局 |
县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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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罗 伟 |
县商务局 |
县商贸流通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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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苏 昊 |
县人事局、县劳动
和社会保障局 |
县残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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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吴章科 |
县林业局 |
县农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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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周连銮 |
县交通局 |
县沙石管理总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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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张克瑛 |
县安监局 |
县招投标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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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屠新贵 |
县经委 |
县妇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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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刘宏明 |
县文化局 |
县轻纺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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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李先锋 |
县国土局 |
县信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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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程丛依 |
县扶贫办 |
县计生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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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陈秀琳 |
县教育局 |
县老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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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赵以华 |
县财政局 |
县档案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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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郑世和 |
县卫生局 |
县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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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于 军 |
县工商联 |
县人防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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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张敏昌 |
县 农 委 |
县统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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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李才录 |
县民政局 |
县行政执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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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检法及省市所属驻霍邱单位不列入县直招商小组,但实行指导性任务分解,单独考核。
主题词:招商引资 2010年 意见
发: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单位,县直招商小组,县驻外招商联络处。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招商局。
霍邱县委办公室 2010年2月26日印发
(共印300份)
社论:再创招商引资新佳绩
2009年,县委、县政府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把招商引资作为推进工业强县的首要抓手,强力实施招商引资主战略,全年招商引资共签订合同项目155个,实际到位境内引资25.25亿元,总量居全市第一,境外引资1800万美元,全市领先。实际引资500万元以上项目57个, 1000万元以上项目38个。
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县委、县政府以3号文件形式出台了《霍邱县2010年招商引资工作意见》,并立即召开全县招商引资工作会议,充分体现了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招商引资工作和加快经济发展的信心和决心。作为全县招商引资工作总纲,该意见重点彰显七大新举措:一是全年招商引资任务目标定位高。实现境内到位资金增长30%以上,确保落实50个投资1000万元以上项目,其中工业项目35个以上;全年利用境外资金增长10%以上,落实境外投资项目5个以上,其中工业项目3个以上。二是重新组建31个县直招商小组。县直招商小组实行捆绑式考核,每个招商小组由一名县领导牵头。三是实行全县招商引资“一票否决”。 对未完成年度招商引资任务且综合考评分数全县倒数第一的乡镇和县直招商小组,实行“一票否决”,对未完成年度招商引资任务且综合考评分数全县倒数第二、三名的乡镇和县直招商小组,实行黄牌警告。四是实行招商引资保证金制度。主要对象是县四个班子领导、乡镇和县直单位正副职。五是完善了招商方式。实行领导招商、依托园区招商、强化专业招商、突出重点招商、加强境外招商等。六是规范项目落地程序。积极引导项目分类入驻。七是健全组织协调机制。成立引资项目洽谈办公室、项目落地协调办公室和建立相关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我们相信,201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3号文件的指引下,我们必将在招商引资工作上再创佳绩、谱写新的篇章。